区纪委监察局对区民政局、钟秀街道开展例行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3 阅读:0

10月28日-11月3日,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沙丽萍带领检查组,对区民政局、钟秀街道开展例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区纪委常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耿逢成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区民政局局长王根宝、钟秀街道党工委书记樊小燕分别代表班子作接受例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

检查组由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相关同志组成,下设台账资料组、财务检查组和谈话组,通过听取介绍、个别访谈、查阅台账、收集资料等形式,认真检查了区民政局、钟秀街道2012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依法行政情况;履行职能,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八项规定”执行、“四风”问题的查找及整改情况;单位资金费用的收支和管理、财政预算经费使用情况。

检查组组长沙丽萍在动员会上肯定了区民政局、钟秀街道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条线业务部门指导下,经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各项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各项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快车道。她指出,例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是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的需求,是加快崇川区和谐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监察机关要行使好例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职能,把监察工作主动深入到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发生在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沙丽萍强调,在开展例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将重点加强两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廉政监察,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督促区民政局和钟秀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二是效能监察,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在行、在状态,切实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不但要监督相关部门是否按法律、法规办事,还要对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提出整改监察建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整改到位。要通过例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促进区民政局、钟秀街道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促使区民政局、钟秀街道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