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效能监察“流动哨” 监督执纪护大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阅读:0

近年来,海安充分发挥效能“流动哨”督查的协调、推进、督办、问责、考核的综合作用,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完善大督查格局,全方位为城乡建设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民生诉求处理等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助力护航。

一是构建脉络分明的责任体系。针对城乡建设重点工程、服务企业发展、群众诉求办理、民生实事工程等中心任务,分别建立工作落实责任网络和督查推进责任网络。建立县、镇(部门、区)、科室、岗位四位一体的工作责任网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层级督查推进责任机制,县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牵头成立大督查组,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负责重点(中心)工作的督查推进;各承办责任单位对照自身工作任务,建立内部督查推进组,分别落实各项任务的督查责任主体。通过构建网络化的责任体系,促进全县机关干部心无旁骛抓执行、聚精会神谋发展。

二是构建联动有力的督查机制。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先后出台了城乡建设重点工程督查方案,县委县政府重点交办、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全县县级机关和区镇目标绩效考核监督审核的意见、操作规程,基层请办和群众诉求事项自办、转办、交办有关规定等10多项管理制度,实施网上日报告、集中查评、效能会诊、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各类督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不断创新督查方式。采取定量统计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听取汇报与现场踏勘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每天有记录、每周有检查、每月有点评。在传统督查的基础上,创新科技督查手段,建成县综合电子监察中心,开发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完善“机制+科技+人”三位一体的督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层级监督作用,目前已经实现对行政权力、“12345”、数字城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政令督办、公车改革等9个领域权力网上运行的电子监察和县镇主要为民窗口单位的视频监控,有力促进了全县各项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机关作风的明显改善,各单位务实为民服务的质效也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是构建动真碰硬的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考评引领力度,不断加大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交办督办工作在县镇机关绩效考评中的占比,发挥考核的杠杆导向作用。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观摩工程、现场点评、专项行动通报会等多种方式,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尤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实施挂牌督办。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适时出台党员干部在拆迁工作的纪律规定、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近10项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处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问责措施及经济处罚,直至实行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