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安全履职的价值意蕴与实现路径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5/10/30 16:37:3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深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促进干部忠实履职、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安全履职,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三清”示范区的必然选择,更是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本文在对党员干部安全履职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着力分析安全履职的价值意蕴及实现路径,以期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事业担当。

一、党员干部安全履职的基本要求

履职尽责,是指公职人员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尽其所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安全履职,主要强调的是,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服务理念。

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理念,根本在为民,关键在务实,清廉是保证。为民就是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务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吃透上情、联系实际、勤奋工作、狠抓落实,用心出实招、专心干实事,是一种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是一种品质、境界。清廉就是要始终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守思想阵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二、党员干部安全履职的价值意蕴

“安全履职”内含着勤政、廉政、善政三个维度的价值意蕴。勤政是为政之要,廉政是立身之本,善政是成事之基。勤政,反映为政的态度;廉政,体现为政的作风;善政,彰显为政的能力水平。三者的有机统一,是广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安全履职的必要前提,也是安全履职的根本保证。

(一)勤政:党员干部忠实履职的首要条件

勤者,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勤政,顾名思义,是恪尽职守,勤于政事之意,是秉承勤勉之心,甘为人民之仆。勤政之“勤”,在于勤于学习,勤于调研,勤于思考,勤于工作。勤政是党和政府对党员干部使命感、责任意识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干部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的最主要衡量指标,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考核、任免的全过程。勤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具备忠诚职守的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品德。古人讲“业精于勤,荒于嬉”。为政以勤,为儒家思想所肯定和推崇,也为历代统治者所提倡。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要明白自己的职责。职是指份内之事、工作之所在,责是指责任、义务。每个人都有自己应尽的责任,在其位必须尽其责,占着位子不尽责、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就是失职甚至是渎职。为政不勤,荒政误民!

(二)廉政:党员干部安全履职的必然要求

廉者,克己奉公,清正廉明。廉政,是安全履职的根本所在。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广大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与建设者,肩负着促进祖国繁荣、实现民族振兴的重大历史使命。然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期的到来,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腐败这一“毒瘤”在部分干部身上有愈演愈烈之势。当前,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有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永葆党的先进性,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是理论与实践结合、思想与行动互补、党内与党外合作的一项重大工程,是惩治贪污、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根本举措。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三)善政:党员干部高效履职的价值旨归

善政,即善于施政、善于行政,就是科学谋划、正确决策、为民谋利、高效履职。勤政、廉政是对广大干部的基本要求,但仅有勤、廉是远远不够的。干事创业,既要勤恳如牛,又要清白似水,更要出效率、出效果、出效益。勤政廉政是善政的基石和保证,善政是勤政廉政的升华和目标。如果说“勤政、廉政”侧重于强调党员干部的“德”的方面,那么“善政”则更强调“才”。所谓善政,不仅是指“居其位”能够“谋其政”,更重要的是善于“谋其政”,善于利用职权,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党员干部应当遵循税收工作规律,做善政的表率。首先,精专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是善政的坚实基础。其次,以人为本、为民务实是善政的动力源泉。最后,科学民主依法高效是善政的终极目标。

三、党员干部安全履职的实现路径

(一)夯实忠实履职的思想基础

党员干部安全履职,首先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倡导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效率诚信和民主法制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只有发挥廉政文化潜在的熏陶、引导、渗透、影响力,来感化、优化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树立廉洁从税的思想观念,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使反腐倡廉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二)构建高效履职的制度体系

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必须注重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制度建设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干部人事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廉政纪律、党群组织建设等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保障安全履职的长期化、长效化。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长效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工作、学习、教育、监督和处罚并存,各环节环环相扣、首尾相接的制度链。强化源头治标治本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税收执法行为,逐步形成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和税收管理体制。

(三)强化依法履职的法治手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党员干部必须依法行政。懂法是依法行政的条件。党员干部必须虚心学习、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真懂真用,学懂学透,做到了如指掌、运用自如,领导干部要做学法懂法的带头人,营造起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必须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将法治与德治有效结合起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办事的时候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规定要求就立即办,按规定办。要按规矩,走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己,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设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力,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强化依法行政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体系,增强监督合力,确保依法行政顺利有效地推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