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推行“三个打造”,实现“三个服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0

如皋信访举报工作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坚决贯彻落实“三转”要求,厘清职责边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努力将如皋信访举报部门打造成线索收集的“情报站”,民情民意的“监测站”和群众来访的“终点站”,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打造线索收集“情报站”,服务反腐大局

   综合运用信访举报信息资源,分析信访特点,把握举报规律,为打“虎”拍“蝇”、纠治“四风”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定期分析阶段情况。每季度、半年、全年对全市信访举报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信访分析专报》报送市委局领导,为领导及时掌握群众信访举报的形势和特点,准确把握惩治腐败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专题分析重要情况。对特定领域、特定地区或特定人员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必要时开展专题调研,对信息进行深加工,提出对策建议。三是汇总分析问题线索。对市管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分析,通过《要信专报》报送市委局领导并呈报市委主要领导。2015年以来,共报送《要信专报》6期,涉及市管干部6人,为查处案件提供了大量线索。加强沟通联系,对涉及在办案件的线索一律快筛快转,有力推动在办案件及时突破。

   二、打造民情民意“监测站”,服务全市发展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知民情。2015年以来,在加强市级纪检监察接待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全市所有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医院免费投放纪检监察信访公示宣传展板300多块,最大限度地将市纪委及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接受纪检监察信访的来信、来访地址,举报电话、举报QQ、举报邮箱等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开,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社情民情,从而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早地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以预防和控制。二是把握受理范围识民意。准确界定受理范围,正确面对当前在受理范围的判定上存在标准不严、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不受理双人审核制”,每周由双人对不受理的接谈记录逐一审核,因双人审核有异议的信访事项,由信访举报部门负责人召开小组讨论确定是否受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处理了违纪问题与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真正使信访举报工作成为反腐民意的“晴雨表”。三是“签字背书”息民访。2015年以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实施“一访三核”的意见》,对中纪委、省纪委转交办信访件,南通市纪委交办信访件,常年缠访、重访、集访的信访件,群众反映强烈,领导认为需要采取“一访三核”的信访件等四种类型信访件,分别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初核、信访室负责人复核、市纪委相关领导终核信访件调查流程、证据收集、调查结论等内容,并严格执行信访件“签字背书”制度,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书背书,对调查结果承担责任,确保信访查办质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打造群众来访“终点站”,服务社会和谐
    一是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根据省2013系统要求,在南通范围内率先配备电脑、扫描仪、读码器等硬件,并按要求调试完毕入网使用。同时利用新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每月与承办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实现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完整掌握。2015年,重复举报占比同比明显下降。二是以转方式为切入点,努力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承办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必须认真调查,及时调查,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署实名信访人进行二次反馈。对署实名信访人提出合理意见或新证据的,承办部门必须补充调查,再次进行反馈。三是以督查追究为抓手,强化承办部门责任意识。对重大进京访、到省访,开展实地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强化责任追究,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徇私舞弊和失密泄密等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进行责任倒查,加大追究力度,促进履职尽责;对由于接访不力、处理不当引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的,严肃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半年多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7名党政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有效压实了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