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文件规范纪委派驻机构建设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1/20 10:45:00

日前,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的重要部署,在尊崇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充分彰显了南通特色。《意见》聚焦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旨在通过加强纪委派驻机构管理持续推进纪委“三转”,有效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意见》明确,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并进一步理顺了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的关系、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与市级机关纪工委的关系。《意见》提出,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派驻机构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市纪委法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