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通州区纪委发布《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12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要做到“12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严禁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
通知强调,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责任担当,带好队伍,作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明确,要常态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突出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要坚持挺纪于前,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约谈提醒。对“两节”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节日腐败”行为,特别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要深挖细查、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责任追究,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到实处。
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单位作风建设督查情况进行再督查。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tzlz.gov.cn;举报qq:92080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