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节日期间不得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2/15 9:15:00

春节期间,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廉洁过节提醒,要求全市党员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提醒函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九严禁、两坚持”要求,不触碰纪律红线。自觉做到:不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不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不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以拜年为名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此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管,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刹住各种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问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崇廉拒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抵制“节日腐败”,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