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工程月报告制度“回头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5 阅读:0

自2015年3月施行政府性投资工程月报告制度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了对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决策、立项、投资规模控制、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实现了对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了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月报告制度落实到位,如皋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强化执行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月报告制度的通知》,对2015年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
    一是通报执行情况。对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执行月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重申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级纪检组织严格落实制度。
    二是细化制度要求。对《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进一步细化,在统计政府性投资工程基本信息的同时,新增工程“列入市政府年初计划情况”、工程“送审价”、工程“初审价”等内容,方便纪检监察组织加强过程管控。
    三是严格考核管理。明确将政府性投资工程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各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报送资料、资料真实性情况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