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同样接受监督
来源:  阅读: 0 次   发布时间:2016/5/9 11:33:49

  “中央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管,又要厚爱,如果我们连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都不掌握,那我们如何管,如何爱?”2月3日,在云南省普洱市纪委,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对身边的同志说。

  2月4日,普洱市纪委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报告制度(试行)》。该制度规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每隔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报告一次业余生活情况、社会交往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等,违反道德、纪律倾向和家庭重要事项等。以便单位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娱乐圈和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等情况,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于道德和有损形象的行为,及时扯袖提醒,防患于未然。

  普洱市纪委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各界都很关注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这个制度的建立,把纪检监察干部每天24小时都关进了监督的‘笼子’里,注重关爱,便于监督。同时,也为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做了有益的探索。”

  “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报告制度,是一件新事,也是一件好事,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真情提醒、保护和关怀。”镇沅县纪委有关负责人接到文件后说。(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