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四化并举”强化监督检查 深入推进“八项规定”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9 阅读:0
    海安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督查常态化、实时化、专业化、社会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有效推动了区域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常态化明查暗访。县纪委组成7个常态化督查组,分区域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商场、酒店、超市、娱乐场所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实时化电子监察。通过县纪委电子监察平台,每日对全县公务消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电子监察。
  专业化专项检查。县纪委协调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督促县审计、财政部门组织开展 “三公经费”及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资金补贴专项审计;县机关事务局对全县公务用车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社部门开展违规发放资金补贴专项整治;县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开展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专项检查。
  社会化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举报信箱,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有奖举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组织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县各单位食堂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利用公款非公务接待以及同城接待等问题。
  今年以来,海安纪委共组织明察暗访16批次,检查企事业单位食堂、农家乐、商场等场所152家,专项检查5次,受理信访举报6件,共督促整改问题26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件,实施问责3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