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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7 阅读:0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68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10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我局迅速行动,狠抓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全局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遗余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缪平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多次召开党组会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制定下发了《南通市司法局巡察问题整改清单》(通司发〔2017106号),梳理出3大方面61条具体措施,并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步督促落实。

(二)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认真解决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是市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要求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有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把整改要求高标准入贯穿于工作始终。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市局重点工作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强化责任。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人事、财务、采购等各类规章、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是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政治方向,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班子带头学习十九大精神,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司法行政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领会好十九大精神,邀请市委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来局作专题辅导;为进一步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一时间在系统内部署“六个一”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精神落到实处,把队伍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各条线工作任务上。局党组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讨论重大问题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始终做到会后“有纪要、有决定、有执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2017年召开的党组会,会前均准备好议题,未列入会议议程的内容,不予讨论,不搞临时动议,每次党组会均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进一步抓实作风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研究性、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7年,局党组会多次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和研判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落实;细化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内容,实施项目化推进,明确工作举措、目标要求和序时进度,清单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责任清单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强化挺纪立规。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接受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监督和指导,每月主动向第七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计划和违规违纪线索,目前机关内未发现违纪违规线索。

三是强化党组责任担当。夯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2017年,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加强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措施,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全年组织司法行政在职干部129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市局举办的两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市级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机关干部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五是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机制。召开全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大会,市局与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对照责任清单抓好贯彻落实,将清单中的目标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全面系统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创新开设“廉政课堂”,通过专题党课、专题讲座、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微型廉课等形式,不断加强理想教育和理论武装。结合“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等活动,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党课,以案说纪为机关干部敲警钟、打预防针。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严肃信访工作纪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就信访接待、领导包案、信访层级工作责任制、信访排查、信访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章立制,及时规范处理来信来访。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处室、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防控,全面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到个人,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权力失控。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是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规。党组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主要抓手,专门制定自身学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活动,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注重典型引路,在系统内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参加全市先进人物事迹专场报告会、宣讲会,使思想教育更加生动鲜活、入脑入心。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融合推进。

二是推动党的政治生活正常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领导干部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党组成员谈话谈心活动正常化。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2+8”配套文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阳光透明、纪律严明。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把“想干事、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放到重要工作岗位。重新制定《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强化个人工作纪实、领导审核评鉴和结果公示,不断提升平时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是规范党组织生活,除“三会一课”规定动作外,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将民主议事、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等列入活动内容,鼓励支部自创活动,丰富质量和效果。严格坚持标准开展党内总结表彰工作,对“两优一先”评选,坚持典型引路,严格党内审查,确保党内表彰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规范党委文件制发,统一党内文件和材料的规格标准,确保党内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方面。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从紧从严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用,做到不超标准、不超范围接待。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强化车辆管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出车报备制度,车辆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六项禁令》的规定和省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苏工办〔201315号),按规定发放福利、补贴。建立司法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今年每个局领导带队,设立了6个调研组,合理安排调研活动。全年没有采用剪彩、揭幕等形式主义的活动仪式。制定了《南通市司法局会议和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精简会议数量、节约会议费开支、规范会议管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案卷管理,精准划分、合理分类。制定出台《南通市司法局工作手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纪律规定》(通纪发〔200821号),按规定发放、领取津补贴。市公证处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南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指导意见(试行)》(通人社薪〔201120号)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实行专款专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南通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通财行〔201449号),严把了报销手续关。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通财行〔201447号)规定,规范会议审批管理,严格了会议费报销制度。完善了物资发放手续,加强了对宣传品发放环节的管理。宣传品发放手续齐全。制定出台《南通市司法局工作手册》。强化信访档案管理,做到及时收集、精准划分、合理分类、定期整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认真开好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等会议记录,做到每期党组会都有纪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规定,局党组专门讨论研究2017年度的市公证处综合绩效考核方案。

四是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律管处和行政服务处对信访案件办理流程进行规范,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同时,加强信访办案人员业务培训,做到调查工作全面、准确、客观,确保办理信访案件的质量。市公证处对公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已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明确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号)。

三、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党风廉政建设永无止境。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61项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成59项,基本完成2开除一名工作人员。接下来,我局将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对标找差,加快推进剩余问题的整改,尤其是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力争从体制机制方面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业务会议事制度,完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及时发展解决存在问题。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

(二)抓好对标整改,巩固巡察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亟需完善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上来。

(三)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全国试点、公证事业改革发展、万人律师占比、“三大攻坚战”法律服务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做强做大做优,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3-59002300;邮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电子邮箱:ntsf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