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纪检监察组:拧紧日常督查“螺丝” 推动国资系统“两个责任”压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1 阅读:0

近期,为推动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派驻第十九纪检组结合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和第一季度工作特点,研究制定《2018年南通市国资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第一季度督查考核百分制清单》,抽调市国资委监事会、各单位纪委和市级党风监督员等督查人员共23人,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15家被监督单位及其25家下属单位开展了督查考核。

督查小组采取查阅责任清单、履责记实、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和谈话询问等方式,对2018年第一季度“两个责任”清单制定及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商务接待、公务用车、津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委发〔2014〕19号)和《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责办发〔2018〕2号)等会议文件精神,完善责任清单,及早研究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两个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通过督查,督查小组共发现问题与不足135条,交办问题线索4件,对照35项督查考核内容,分别对各单位进行一一量化打分,并将问题与不足和考核得分情况通报到各单位,督促问题限期整改。

早在年初,派驻第十九纪检组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印发《南通市国资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通纪派驻第十九组发〔2018〕4号),建立“月交流、季督查、年考评”常态化督查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73项具体要求,通过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限期整改与追责问责“三个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拧紧日常督查“螺丝”,努力推动各单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该督查考核办法要求,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或履责不力的,在系统内点名通报,严肃责任追究;督查考核结果与年底薪酬考核挂钩,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重要依据;对年度督查考核结果为“一般”或“差”单位党委、纪委,启动约谈问责程序。       (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徐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