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三项举措”筑牢清明假期作风堤坝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3 阅读:0

清明节将至,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清明节期间容易出现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吃喝等现象。近日,第四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执纪,筑牢作风堤坝,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早提醒强自律。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廉连同心圆”微信群进行党纪条规教育和典型案例剖析。先后推送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分规定、中纪委网站近期曝光的13件典型问题和我市纪委去年以来通报的违规公车使用和私车公养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时会同车改后保留公车的2家单位党组对驾驶员进行谈心谈话,严明车辆管理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车辆使用有关纪律,教育督促他们对用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要善于斗争,坚决抵制,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自觉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二是常检查强监督。突出清明假期容易发生的违规用车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被监督单位对派车记录、加油管理、车辆维保、公车标识和GPS定位系统使用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定点停放、节假日封存、假期用车报备及车辆油料使用定期分析等规定。加强日常检查,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控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压责任强担当。结合各单位月度工作会议,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等,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摒弃不讲原则做老好人思想,坚守政治担当责任。将加强节假日期间作风纪律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体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营造抓作风强队伍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督促推动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