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1日至9月25日,十二届南通市委第五轮巡察三组开展了环保专项市县联动巡察。2018年11月23日,十二届南通市委第五轮巡察三组向如皋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做法
一是迅速部署落实,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市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推进。制定印发《十二届南通市委第五轮环保专项市县联动巡察如皋市问题整改方案》,把六大类38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个项目均由相关常委或副市长牵头推进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定期调度、专项督查、整改销号等机制,把巡察整改情况列入污染防治攻坚周例会重要内容,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整改。把督查检查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由市攻坚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形成定期调度机制。同时市效能办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并下发《督查情况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改实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落实到位。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成立业务指导组,具体负责对交办事项整改过程的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交办问题的查处情况、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督查督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强化对重要环保事项的决策把关。市委主要领导每季度与各镇区党政主要领导谈心谈话,要求落实环保“一岗双责”,全面推进辖区内生态环保工作。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督查考核,每季度开展工作点评。
(2)强化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环保工作,明确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必须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环保工作实绩纳入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年终述职测评体系,并在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测试中加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内容。
(3)扎实推进化工“四个一批”专项整治,今年来,关停拆除化工企业31家、累计关停70家,入园率达60.87%。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镇域间生态补偿,倒逼各镇区真正担负起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积极实施不达标断面水质提升方案,排查、绘制管网现状图,大力推进“十个必接”管网建设,完成310家重点排水户的截污纳管,新建管网79公里。截至目前,市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水质达27.3%,全面消除了劣Ⅴ类断面。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一是实施化工园区“废气扰民”专项治理,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召开动员会,宣布关停和重点监控企业;组织对12家重点监控企业法人代表进行集中约谈,在市相关媒体开设专栏由重点企业负责人面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邀请第三方机构逐企排查,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力争3月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针对废橡胶再生加工行业以及肠衣行业的专项整治提升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三是利民动物无公害化处理中心已对现有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稳定达标排放,并已经淘汰燃煤锅炉改为使用天然气,目前正在积极完善环保手续。四是吴窑台商城6家家具企业均已通过环评验收,1月22日通过了南通纪委、南通攻坚办的联合核查验收。
(2)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一是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后督查,开展 “回头看”行动,严防已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对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共作出处罚决定18件,累计处罚金额38万元,有效地打击了私自恢复使用燃煤的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二是严把新建锅炉开工、锅炉检验、注册登记、监督检查、注销淘汰和资金补助等关口。三是强化补助资金发放审核管理,凡是淘汰的必须提供注销手续和拆除照片,原锅炉直接改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的必须提供烟气排放合格环境检测报告等。加大对20蒸吨以下锅炉整治力度,目前全市11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巡察组指出的31份无效报告分别进行了核查,其中7家不具备要求的机构,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如皋所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具备CMA资质就可以出具相关报告;其他无签字、无数据的报告均已反馈给相关检测公司完成整改。
(3)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一是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纳入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2019年年度计划,谋划好全年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各镇(区、街道)制定2019年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计划,细化进度目标,强化督查推进。2018年,全市完成管网建设79公里,石庄镇完成2.8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按照《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长江镇、九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完成重点流域海鹏、常青、高明、白蒲、丁堰等5个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全市污水厂平均负荷率达58%;四是按照《城镇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以奖代补实施意见》,对各镇(区、街道)2018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以奖代补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复核验收;五是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部安装到位,正在调试联网。
(4)强化危废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危废申报企业167家。巡察组指出的11家热镀锌企业中,4家企业已申报,4家企业已停产,3家企业通过验收,正积极申报。环保局已对2家未申报企业进行了处罚。一是建立全市危废管理群,定期上传培训资料和法律法规,对重点企业发放江苏省环保厅编制的《江苏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手册》,定期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危废管理培训,组织相关单位旁听市法院开庭审理的环境污染案件,依托环保总监制度,强化企业高层的危废规范化管理意识。二是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例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现场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由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二期年焚烧处置1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现已完成工程建设,并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入运行。如皋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并已完成积存飞灰安全填埋工作。由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填埋处置3.5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现已完成工程建设,并报南通市环保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组织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专题学习,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等重要精神列为市委及各镇区、各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并强化督查。12月15日,全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暨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2019年各级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内容。
(2)强化中央、省市重要精神传达宣传。一是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邀请省市有关领导专家为市委中心组开展环保专题辅导。二是建立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区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三是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各类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并长期坚持,不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环保意识,增强责任担当。
2.关于“环保宣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环保宣传工作。认真研究制订环保年度宣传计划,注重紧扣时代特点、把握重点时点、突出一线重点,扎实推进环保宣传工作,督促各镇区抓好落实。在市相关媒体继续开设环境保护专栏,组织开展绿色科普宣传进社区、“网友看环保”等活动,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环保。大力开展环保宣传镇村行,在主功能区和中心镇巡回演出6场,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认真做好日常环保宣传报道工作,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送环保稿件90多篇。推进环保法律“六进基层”,在第二届守护河道一公里环保公益活动和对区域河道守护及宣传工作中,我市绿色科普志愿协会获得中华环保联合会表彰。
(2)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将环保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围,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提升宣传专项预算。规范环保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3)强化政务公开服务意识,推进环保信息公开,新增“环境污染办理受理”公开栏目,进一步梳理环保权责清单、社会服务清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文件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今年以来,已公开环境监管、行政处罚信息461条。加强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曝光,截至目前,在如皋电视台曝光64期、如皋日报曝光3期。如皋环保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点工作通过省、国家验收。
3.关于“政策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一是加强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邀请省市环保专家来如开展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环保案件办理中难点等培训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对照通榆河条例,向南通申报并经专家组现场踏勘论证后对文件进行调整。根据《市政府关于划定如皋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知》(皋政发〔2016〕145号),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梳理,应该关闭拆除的全部关闭拆除到位。
(2)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新批项目的环评审批,把好准入关,特别是提高环境影响的前瞻性。持续开展基层“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活动,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畜禽养殖整治,目前已初步完成整改。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生态环境加强生猪养殖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持续开展“四个对象”生猪养殖户清理整治工作,实行清单式、销号制推进,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目前正在持续推进。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环保专业人才稀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2018年新招聘合同制人员10名,同时在“2019年我市紧缺型高学历人才招录计划和2019年公务员考录乡镇机关岗位”中安排环保岗位招录计划8名。二是每年组织开展环保专业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法制部门领导为广大环保干部授课,提升环保队伍能力。
2.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基层环保网格化建设,2018年新招聘合同制人员10名,并培训上岗充实一线队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员职责,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将网格履职情况列入季度污染防治攻坚考核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对自查自纠不到位且各级各类信访举报不断的,强化追责问责。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工作情况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指挥部牵头统揽作用,持续落实攻坚指挥部周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召集,8个牵头部门参加,专题会商研究重点攻坚项目推进,及时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中有交叉重叠的问题,攻坚办及时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推进。
2.关于“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18年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3起,罚款金额3624万元。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组织5次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移送刑事案件9起。高度重视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39件,已完成整改35件,剩余4件正在持续整改中;省环保督察交办件66件,已完成整改59件,剩余7件在持续整改中; “回头看”交办95件,目前已完成85件,其余正在持续整改中。
(2)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一是出台《如皋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主运维实施方案(试行)》,2018年全市90家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安装实现全覆盖,并要求全市污染源监控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起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自主运维。二是将自动监控检查作为“双随机”和日常执法监督的必查内容。按月开展在线监控数据考核通报工作,对数据异常、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严肃进行查处。
(3)强化处罚后继跟踪管理,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南通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承办人负责制度(试行)》等规定,对处罚决定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工作。加强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积极配合做好强制执行等工作。
3.关于“环境信访调查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处置交办信访件,严格按照如皋市环境信访处置流程开展工作,对举报问题直入主题、调查核实,同时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问题查准改全。目前该两家企业正按“废气扰民”专项治理要求进行整改。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及时与举报人进行沟通,求得理解。持续开展“局长大接访”等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采取面对面商量的方式,寻求最佳解决路径。
(2)加大信访举报处置力度,开展环境信访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召开动员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化解计划,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深入排查信访积案,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赴京到省信访件、2018年以来我市信访件办理情况,按照“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的标准,梳理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交办,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各级环境信访4066件,同比下降11%。
(3)强化信访问题整改,一经查实,立即督促企业制定有效整治方案,并抓好整改督查。巡察指出东陈镇刘杨村张留兵养鸭场问题已整改到位,该场已实施雨污分流,建立污水储存设备并加盖,规范干堆粪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密闭式堆粪场。镇、村(社区)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企业项目违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对华胜数码、国胶化工和双荣建材等问题开展“回头看”。
(5)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散乱污”整治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执法监管责任,严格按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南通吉鑫废旧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关闭。
(6)加强作风建设,针对环境信访查处,一是不搞“一刀切”,从环保产生的历史原因、保护群众利益、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综合考虑,研究、分析行业性、区域性污染状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的同时,力避工作简单化。健全环保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快环保网格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问责监督,充分发挥镇、村环境监管网格作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二是扎实推进“五小行业”等普遍性问题整治,25家计划实施关停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提升工作。针对废橡胶再生加工行业以及肠衣行业的专项整治提升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对整治不达标的吴窑镇丰迪肠衣以及搬经镇亨大利橡胶实施无限期停产整治。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对九华镇工业园区江苏鼎杰钢业有限公司、南通利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调研,针对企业环境噪声问题出谋划策、积极对接,当好“环保管家”。
(2)强化办文管理,落实专人从事文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精神,提高文件办理的质量。邀请法律专家、市法制部门对出台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确保规范准确。
(3)严把改燃生物质燃料锅炉检验关,检验机构在对其定期检验前,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提交具有环境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环境检测报告,否则不予检验。加大对20蒸吨以下锅炉整治工作,目前全市11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开展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行动,严防已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对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全年共处罚18件,处罚金额38万元。
(4)强化对处罚决定的审核把关,定期召开局案审会,邀请局聘专业律师参加,结合实际,对已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但又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如煤炭的,首次查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再次查到违法行为加重罚款,同时视其为燃煤锅炉予以没收设施,组织拆除。
(5)按照南通市《关于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通交综〔2018〕27号)要求,我市已经于6月30号完成全部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整改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对不合格的5家内河船舶修造企业开展进一步停产整改措施。目前,5家企业均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完善相应手续。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完全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关于为江苏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和我市《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监督管理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对19个突出环境问题相关责任人正在实施提档问责。三是将环保问责列入年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
2.关于“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作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5至2017年经费一共3800万元,目前2015、2016年度工程全部竣工验收,2017年度工程年内完成,实际招标中标经费3500万元左右,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报账制度,根据合同约定进度付款,结余款项将后续用于农村环境整治。
(2)严格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如皋市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企业申报项目的审核以及对项目环境绩效评估,确保资金规范管理。
(3)一是责成江安镇迅速按照要求抓好补助资金发放。江安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企业进行走访,现场核实企业燃煤锅炉燃料使用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根据上级文件补助标准及时发放专项整治资金。目前,江安镇对辖区内锅炉已拆除及改为非生物质燃烧颗粒锅炉的单位发放了相关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要求企业对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检测,倒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达标排放,补助资金在锅炉使用单位提交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出具的锅炉烟气达标环境检测报告后,一星期内发放到位。三是举一反三,深入检查,主动作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没有类似资金不及时发放到位的现象。
(六)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重点污染整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沪江废油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6月沪江废油净化厂厂区残留废油渣、油泥等危险废物的清理工作完成。2018年9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完成土壤检测,形成了《如皋市沪江废油净化厂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净化厂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已由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公开招标,目前南京测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开始组织实施修复施工方案工作,12月27日完成专家意见咨询。二是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常规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识别环境风险的高发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环境风险源单位的责任,切实加强督查力度,发现苗头立即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消除,确保环境安全。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从事废油加工企业的整治,如皋市新步升净油有限公司、如皋市利环资源再生厂、如皋市鸿运燃油经营部等三家企业已关停,地面生产设备已拆除。
2.关于“畜禽污染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如皋市生猪养殖管理实施细则》(皋政办发〔2018〕187号),强化对生猪养殖行为的清理整治,与清理对象签订无复养承诺书并加强监管;联合环保对交办件要求整改提升到位的养殖企业进行验收,验收后方可养殖。目前已初步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全国、省和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以环保巡察问题整改为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问题整改。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全面查找环境问题短板、解决风险隐患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强化领导包案、核查验收等要求,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做到对账销号、真改实改,确保所有问题全面高效整改到位。
二是一着不让强化督查巡查。用好督查巡查利器,强化对巡察交办问题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查,通过定期会办、现场督办、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整改进展,对整改滞后的事项及时下发交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和镇区全面、扎实、有力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着眼长效加强机制建设。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持续巩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监管、司法保护、执法监督三大机制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7199310,邮政信箱:如皋市解放路188号如皋市行政中心西附楼605室,电子邮箱:rgwrfz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