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纪委监委“五字诀”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员履职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0 阅读: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海安市纪委监委念好“五字诀”,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各派驻机构、各区镇纪(工)委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

一是“学”,业务培训强素质。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员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任职同志组织业务分类和菜单式培训,除搞好岗前培训外,加强监察法、监察工作运行规程等必修课、公共课、专业课,特别是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培训,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练就发现问题、抓住要害的“火眼金睛”。

二是“清”,调查摸底明情况。根据《监察法》明确的六大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监察对象和范围,由各派驻机构、各区镇分头对本部门、本区镇所属监察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察对象信息库,对监察对象的住址、职务、电话等必要的信息做到人人清楚、个个明白。

三是“全”,突出重点抓监察。突出问题导向,抓住“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各项惠民补贴等,开展权力运行环节监察;重视来人来访、微信、新闻媒体作用,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强化舆情监察;针对岗位职责风险大、业务流程风险多、制度机制风险高的站所办,开展岗位监察。推动了公权力规范运行、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监察对象廉政教育等工作,履行好基层纪检监察员新职责。

四是“防”,追责问责严纪律。打铁自身硬,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员的警示教育,采取通报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传阅忏悔录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思想意识,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同时,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重失察、迟报瞒报、压案不查、执法不严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管”,完善机制建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通过建立相应配套制度,确保实现信访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有效对接,形成了覆盖监督调查处置全流程的 “纪法”衔接操作机制。(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