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执纪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运用范围、工作流程等方面下功夫,抓住重点、严格把握,做好谈话函询工作。
一是明确谈话函询重点和范围。针对每个谈话函询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谈话提纲,不断做实做细函询工作。在谈话前,针对谈话重点,安排谈话对象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注重谈话函询的“温度”,给领导干部说话的机会,节约监督执纪成本,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二是规范谈话函询的流程。由各案件承办室认真研究,提出实施函询的初步意见,经审批后起草函询通知书,编号登记后发给函询对象,同时抄送给所在单位负责人。要求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对避重就轻或模糊不清的再次函询,通过函询调查发现函询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做好函询结果运用。谈话函询的相关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把谈话函询信息更好地运用于干部各项考核中;健全抽查复核机制,严把谈话函询关,定期对谈话函询了结件开展抽查,对抽查内容逐一审核,认真负责,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切实增强谈话函询工作的有效性。(贲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