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三个规范”助力纪检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6 阅读:0

启东市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积极学习落实信访工作要求和培训精神,不断开展深挖细查,提升履职能力。由于疑难复杂问题较多、重复信访较多、不实举报较多等问题,使得某些信访件办理期限较长、信访率不能有效降低、损害部分镇村干部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对纪检工作带来很大挑战。第九纪检监察室在工作实践中探索“三个规范”新举措,着力解决好信访办理过程中的难题,净化政治生态,助力纪检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规范信访件流转程序。为进一步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不断探索信访件流转的合理化程序。一是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的规范化运用,在信访调查工作中学习并运用好处置子平台(监督办案业务平台),同时衔接信访件的接收和全流程处置两个阶段,做好线上线下的办理、办结和反馈。截至目前,第九纪检监察室平台线上接收信访件12件,线上报结并反馈7件。二是及时分析研判信访件,通过对信访件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将信访件进行分类处理,对初判问题较为简单明朗的,在梳理好信访件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快速的对有关问题调查了结;对明显存在疑似问题和可查线索的,及时撰写调查方案,根据其中的问题及时部署并开展调查工作,层层推进;对涉及问题较为疑难、所涉领域较为复杂的,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调取有关材料,为后续调查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二、规范信访件调查反馈程序。信访件的调查和反馈都是信访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件调查工作的成效和对举报人的关切回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格规范了信访办理和反馈工作。面对重复信访较多的问题,一方面综合运用调取资料、谈话走访等多种调查方式,调查好举报人的每一个问题,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着力解决好检举控告人的困惑,避免“多次访”;另一方面着力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反馈,根据前期调查到的结果将情况如实反馈给检举控告人,对信访中涉及到的问题应答尽答,避免“重复访”。今年以来,第九纪检监察室共收到信访件20件,其中,实名举报件共11件,均向举报人实名答复反馈,举报人均表示满意。

三、规范信访件澄清程序。随着反腐形势不断深入,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第九纪检监察室及其所辖片区的信访不断增加,其中,不实举报包括恶意举报的情况的也在不断增加,恶意举报一方面耗费纪检人员的大量工作精力,压缩其他有诉求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空间;另一方面,恶意举报对相关镇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造成一定的打击,不利于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在信访工作开展中,积极稳妥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有助于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经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灵活采用送达澄清意见、谈心谈话消除思想顾虑、召开通报会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地开展澄清程序,并不断深化结果运用,消除被举报人内心的疑虑,激励担当作为,引导积极向上,同时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蔡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