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探索运用“ 四步工作法” 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7 阅读:0

今年以来,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探索运用“找点、绘图、定级、化解”廉政风险防控“四步工作法”,有效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质效,推动干部职工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范转变。

第一步,找准廉政风险点。结合生态环境系统行业特点,督促从领导岗位、关键岗位、中层岗位3个层次入手查找廉政风险点。其中,领导岗位紧盯“三重一大”的审批权、监督权等方面查找风险;关键岗位紧盯履行职责、制度政策执行等方面查找风险;中层岗位紧盯日常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查找风险,确保风险点查得深、找得准。通过分类摸排,全系统各部门和行业领域共排查出职权事项783个、风险隐患点809个。

第二步,绘制权力运行图。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对照“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职责和权力界限,形成权责清单。根据生态环境行业领域职权和工作流程绘制相应的权力运行图,配套制定权责目录,实时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监督。比如,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监管力量、监管标准和监管体系等权力运行监管方面还存有盲点,及时提出建立教育培训、信用监管、激励惩戒机制等意见建议,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第三步,分层定级压责任。对排查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依据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划分3个等级,一级、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已经制定的1224条防控措施实时调整更新。同时,通过分层制定防控措施、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等,建立个人承诺预防,岗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监督的预防机制,逐级压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

第四步,及时防范化风险。对查找、定级的廉政风险点,由派驻纪检组通过督导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排查出的行业领域廉政风险点,督促研究出台《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公务用车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控制制度》等6个制度规定,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发生机率。

(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