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年轻干部又好又快成长,努力达到讲评互助、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今年海安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委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与室主任、业务骨干结对,开展“讲评双促”活动。7月8日,“讲评双促”第十五期活动顺利开讲。
知识点:2018年12月,海安市委印发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实施办法。2022年4月,海安市纪委监委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海安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
主讲人吴忞钰主要从容错纠错办法重点解读、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流程图两个方面对容错纠错办法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同时列举了自身参与办理的运用“三项机制”的三个案件,从基本案情、案件特点和办案体会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引导大家理解容错纠错应遵循的原则。
主评人吴丽华进行了点评,她认为实施容错纠错机制,是对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出现一些偏差失误的干部的积极关心和保护。她主要从组织领导、政策界限、程序方法等方面讲解了本次修订重点。同时,进一步深入解析了容错纠错的判断标准、调查核实、科学认定程序等内容。
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主任鲁珍明进行了点评,他结合自身参与系列案件办理的体会,进一步生动形象地补充讲解了三个案例。同时,他指出海安市一直在探索建立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体系,积极保护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干部。同时,他强调要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在系统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