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巡察建议帮我们省下近300万的融资费,倒逼我们更高效更务实地进行资金管理使用。”在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会上,海安市上湖创新区党工委书记陈崇进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4月至6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海安市上湖创新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驻点期间,巡察组在对上湖创新区融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截止2021年末单位货币资金余额较大。
“一边是闲置资金,一边是付息借款,是不是合理、必要?”这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随即巡察组找谈被巡察单位财务人员核实了解情况,并召集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研判。经过深入分析和研究讨论,巡察组认为,上湖的资金管理尚有空间,可考虑用银行存款先行偿还掉部分高利率项目贷款,以减轻债务,节约融资成本。随后,巡察组针对上述问题,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加强精细化管理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巡察建议。
收到巡察建议后,陈崇进第一时间召集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就落实巡察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将每一笔在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额、资金来源、付款时间等要素一一进行细化梳理。经过比对分析,上湖创投公司项目协议工程款支付时间基本为农历春节前,资金使用的节点性特征明显,而之前借款准备的大量资金一定时期内躺在账上“吃”利息,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没有得到彰显。
经过反复的讨论研究、精准算账,上湖创新区党工委本着安全、可控、留有余量的原则,选取部分融资项目,分别与农商行、华夏银行等金融部门积极沟通协调,通过先期还款,调整借期等途径,优化融资结构,累计对1.79亿元借款分别做出提前2个月、4个月偿还的调整,经测算,有效节约融资成本285万元。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下过紧日子的思想”,陈崇进表示。
据了解,在巡察期间,市委第三巡察组始终注重强化政治巡察的正向引领作用,做到巡察组与被巡单位同向发力,收到了以巡促治的积极效果。(张庆寿 郑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