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纪委监委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围绕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问题,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堵塞漏洞风险,规范招投标各项程序,着力防范廉政风险。
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重点对2019年以来各村(社区)实施的投资额5000元以上的农村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处置,着力发现未经招投标及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问题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纠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强化标后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监督,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方面强化主体责任,督促村两委将工程项目招标纳入两委议事内容,凡属工程项目招标,必须先经两委会议研究。推动制定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工作清单,进一步厘清村级监督委员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扎根,以“清”促“治”,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村级治理规范化。对工程管理不严格、执行项目无协议、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施工单位纳入项目投标黑名单。
深入镇(区、街道)、村(社区),广泛接触群众、随机走访居民,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摸排问题线索。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督促镇纪委从项目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环节进行参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将工程项目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风清气正。
“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卫生改厕等农村工程项目增多,为了杜绝和减少‘豆腐渣’工程,我们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筑牢农村工程招投标‘防火墙’,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如皋市纪委监委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