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与驻在单位召开工作例会,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也是推动驻在单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需要。”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监组负责人在今年3月22日的一季度工作例会上开宗明义。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派驻监督工作,聚焦政治监督,压实监督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海安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精神,结合海安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明确指导思想、完善派驻监督工作体系(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派驻监督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统筹衔接、确保工作实效)三大方面细化25项具体工作要点。
据了解,此举旨在进一步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首要职责,明确监督重点,找准实践路径,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汪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