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纪委监委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会同辖区镇(街道)纪(工)委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常态化、精准化、高效化监督,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创新模式,常态化监督。“室组地”联动监督,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巡察机构牵头,监察员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等协同监督模式,实现信息共享、问题线索会商、巡察监督整改等联动机制。监察员办公室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主体,在所辖镇区内开展交叉检查,监督人员交叉、地域回避,破难点、疏堵点、治原点,破除“熟人社会”环境下打“人情牌”、“关系牌”的监督难题。发挥“监督哨”优势,开展信访稳定、农村“三资”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改厕等专项监督43次,反馈问题21条,提出监察建议1个。
二是聚焦重点,精准化监督。盯准“关键少数”,严格对乡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基层站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监督,建立辖区监察对象信息数据库,根据其人事变动、岗位调整,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51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开展专项治理,对查处的问题线索和信访进行分析研判,主动开展专项监督,组织镇、村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督查8轮,开展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督查专题研讨,推动完善镇村工程项目建设多项制度文件。
三是宽严相济,高效化监督。抓早抓小“治未病”,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约谈为抓手,通过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唤醒基层干部正视自身问题,及时纠错纠差,真正提升监管效果和质量。积极贯彻实施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完善澄清正名保护机制,对1名干部的失实信访举报公开进行澄清保护。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加大对诬告陷害、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通报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