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吕四港集团:构建国有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9 阅读:0

江苏吕四港集团纪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构建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全面覆盖、清仓见底,清查工作统筹推进、有效开展,资产管理权责清晰、科学监管。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通过积极推动集团公司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职责和权限,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

二是明晰资产状况,加强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集团公司资产的数量、分布、结构、使用状况等信息,建立、完善资产档案,为科学、合理决策,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同时,对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等方式,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配合。同时,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督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系统、连续、有效开展,强化资产管理全过程的监督,特别关注资产购置、使用、出租、出售等关键环节。通过专项检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下一步,吕四港集团纪委将继续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将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提高监督效率和精准度,为全面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