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对中共南通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金融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6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全办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二)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市委金融办主任室承担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统筹研究部署、方案制定、督促落实等工作。成立市委金融办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办主要领导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抓面上工作推进,又抓具体问题整改;主任室成员牵头负责分管、协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处室严格对照各自涉及问题落实整改,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建立定期调度、日常监督、整改销号的工作机制,集中整改期内,坚持每月室务会至少研究1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金融工作质效。坚持“驰而不息抓整改”原则,高度重视整改落实,特别是整改落实工作交接与延续,确保新任领导全面接手并深入了解前期整改进展,保持整改方向不偏移、力度不减弱。坚持既去病灶又除病根,着眼长远施策,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症结,以个例问题反思面上共性问题,以客观问题反思自身主观问题,做到整改显性问题与深挖隐性问题相结合,推动从破题“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地方金融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契机,将其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机构改革后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新要求相结合,努力做到巡察反馈问题题题必答、条条见底、件件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南通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金融工作实践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把学习成果转化推动地方金融党建工作的实际举措。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认识,室务会专题讨论相关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指导全市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工作”职责。召开全市地方金融党建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各县(市、区)明确负责地方金融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各级党委金融工委或相关职能部门分级管理和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党建工作的机制,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党建工作体系。紧扣省“鑫锋”党建品牌建设以及金融服务产业链等重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鑫锋助链”系列党建活动,以党建挂钩联系点通州区作为试点板块,探索成立了通州区“鑫锋助链”金融服务团,聘任了“鑫锋”金融顾问,明确了“鑫锋助链”金融服务团常态化联系产业链的机制,获得了省金融工委好评。根据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以及省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战要求,努力开展规范地方金融组织以及上市公司党组织建设工作。对地方金融组织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摸底走访,对有固定场所、有十名以上员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的地方金融组织重点摸排并推进党组织建设。同时联合南通市上市公司功能性党委,通过放发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市上市公司党组织建设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推动“五大金融”发展。一是推动成功获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全省5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列活动,扩大新业态企业的走访覆盖面,推动普惠金融提质增效。二是2024年已赴上海、苏州、湖州等地学习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相关经验做法,指导如皋加快试点区“双库”建设,并将做好年度自查评估工作。省内率先出台《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开展“机构养老照护服务”等信贷投放数据统计与考核评估,强化养老产业金融供给。联合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效果评估方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南通市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大金融支持科技新动能。三是已经联合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南通金融监管分局印发了《2024年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以“五大金融”为主题开展数据监测,已通报2024年度各金融机构完成情况。四是重点支持地方征信平台加快建设,将南通征信辅助银行机构放款、信用贷款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优化完善“紫琅分”“风险风铃”“通科贷”等系列企业信用产品建设,全力打造“股贷债保”联动的南通模式。已协调南通征信与省联合征信公司进行有效对接,就下一步合作事项进行沟通洽谈。
2.关于“金融风险“防火墙”未能扎实构建”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是完善建立了市、县(市、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明确了行政处置非法集资“双牵头”部门,将金融监管支局纳入工作体系,强化了央地协同,充实了基层打非力量。二是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专项整治、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做法和成效获国家打非联办肯定,在全国总结推广。三是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新发案件连续6年大幅下降,基本遏制住了涉非风险高发势头。
(2)推动债券违约风险预警处置。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持续跟踪监测,积极向上汇报对接,推动多只债券延期,目前掌握信息省债券违约事件考核不扣分。
(3)降低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贷款率。一是已对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风险,加大外部清收,降低不良率。二是针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引导退出。三是召开行业监管工作会议,重申监管要求,强调增强风险意识,加大清收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
3.关于“数字人民币推广实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多措并举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扩面增效。一是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广的学习研究,赴苏州参加第二届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创新周开幕式暨苏州市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大会、江苏省数字人民币宣传推广季启动暨“数惠苏州”数字人民币系列活动等,学习借鉴优秀做法。二是省内率先出台《南通市2024年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要点》,按季度召开数币推进工作例会,畅通场景建设通道,协调解决难点堵点。将数币试点推广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考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评价,引导各版块、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先后赴如东、通州等地调研督导数字人民币试点推进情况。三是省内率先出台《南通市数字人民币应用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举办江苏省数字人民币应用集聚区建设启动暨南通市南大街商圈数字人民币应用集聚区揭牌活动,上线数币商户地图服务,一期上线商户超1.4万户,省内率先实现特定区域数字人民币全覆盖。五是借助购物节、啤酒节等促消费活动,开展线下定点“数币满减”活动,持续浓厚数币消费体验氛围。落地政府数币综合消费券,成功发放数字人民币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
4.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全市金融工作的统筹谋划。一是建立完善了市、县两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明确了行政处置非法集资“双牵头部门”,全市打非力量得到充实。二是建立了金融领域信访稳定工作联动机制,成立了金融领域群众工作志愿服务队,会同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南通金融监管分局等定期研判、分析、办理涉金融领域信访稳定事项。
(2)加强南通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迅速成立办政策研究工作专班,该专班由各处室骨干力量组成,专门负责规划的制定、实施与评估工作。专班内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通过层层传导落实,形成高效工作机制。目前,全员参与、协作推进的氛围已经形成,金融发展规划工作正有序开展。二是在调查研究方面,结合国家、省金融发展政策导向和我市实际,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调研,广泛收集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地金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正着手科学制定南通市金融发展蓝图,力求规划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近地方实际。三是在整改落实方面,针对“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任务分解与评估不足的问题,我们已扎实开展“十五五”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南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思路的研究,并积极参与了“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的调研座谈会。同时,我们已整理汇总了“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做法成效及亮点特色,对“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形势、问题与挑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思路与举措。此外,我们还协助补充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有关材料和数据。四是在监督评估方面,建立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评估体系,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建立反馈机制,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规划实施进展,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优化规划内容。
(3)准确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每个月不少于1次,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室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时完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确保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度融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同时,纠正“权力小、风险少”的错误观念,增强全体党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党建工作全面从严从实。三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实施专题自查和分析研判,排查到处室和每名党员干部。联合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南通金融监管分局共同举办全市金融系统“江海清风护金融”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环境。四是已着手强化品牌建设,以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为引领,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积极落实“先锋培树工程”,选树典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一是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对新“三定”方案进行全面学习理解,通过对照处室职能分工,明确权责清单,确保责任清晰、任务具体。二是建立健全了内部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优化了处室间协作方式,通过研究会商,将“三定”方案中未明确的“承担基金招商”职能划入协调服务二处。三是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制定了针对性的干部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了第二届“青苗杯”全市金融干部岗位竞赛,鼓励干部参与重大金融项目、改革任务,根据干部特点完成3名同志轮岗,通过实践锻炼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关于“资本市场发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有力举措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2024年,在上市政策愈发收紧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全市新增境内上市公司2家,境内上市新增数和无锡并列全省第三,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位列全省第四,为近三年来最好水平;积极开展股权投融资对接活动,上市公司质量大幅提高。
6.关于“金融业发展业态不丰富”问题的整改。
(1)立足职能不断丰富本地金融业态。积极推动证券期货业机构在通展业。相关设立程序正在报批过程中,计划年内完成。
(2)进一步推动金融集聚服务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次赴各集聚区调研指导,组织论坛、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每月调研督导,深入板块,积极作为,摸排板块基金开展情况,做好沟通桥梁工作。严格按照省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注册综合研判会商工作指引,南通市内基金由省证监局进行审核,基金管理人新设及变更由我办牵头组织会商。积极与省证监局、省基协、省委金融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吃透文件要求会商要点,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当天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并出具会商意见函。
7.关于“小微企业和涉农领域对金融服务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南通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合力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2024年9月,南通成功获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二是出台202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将“普惠金融”指标内容纳入办法,按季度统计,按年度考核。赴海门农商行专题调研普惠金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其在后续服务企业过程中,落实好普惠金融政策。与南通金融监管分局就大中型企业归类为“小微企业”问题进行座谈,推动金融机构做好自查整改,执行好工信部下发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三是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崇川区、通州区专场活动,组织崇川区“金融咨询日”活动。深入推广“小微贷”“苏科贷”“江海贷”“苏岗贷”等财政金融信贷业务,推进“苏质贷2.0”扩面增量。
(2)进一步发挥小贷公司普惠金融作用。一是已对相关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增强普惠意识,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二是全市所有正常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均已对外公示客户综合融资成本,并在合同文书等书面材料中明确告知客户各项收费标准。三是召开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强调增强普惠意识,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如实进行业务分类和录入相关数据。
(3)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和支持“三农”力度。一是召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行业监管工作会议,重申监管要求,不得主观恶意破坏市场主体融资,强调普惠意识和政治性、人民性要求,努力增强服务成效。二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在监管工作会议中,专门就涉农业务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实际业务与系统统计业务保持一致。
8.关于“行业监管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检查。一是巡查反馈以来,分别围绕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行、融资租赁等行业开展现场检查,市县联合执法经验做法得到各方好评,被省金融局宣传推广。二是巡查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会议,对2023年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三是梳理摸排出“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14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2)探索转贷机构执法监管。一是组织处室全体人员学习《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在省培训期间,与南京等先进地区交流转贷机构执法监管工作经验。二是协助省委金融办开展我市转贷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移交线索,督促机构整改。三是根据省委金融办当前监管要求,对转贷机构收费、不良、股东变更等事项,做好相关数据监测、备案管理等指导工作。
9.关于“奖补资金发放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严格奖补资金发放审核。已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完善融资担保等行业相关奖补政策,将与普惠金融其它相关奖补政策一起印发。
10.关于“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落实,认真、严谨填报“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盘点个人廉政“账本”,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成本核算并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单位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规范福利发放。一是财务制度与审查强化。严格依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确保每一笔工会经费收支都能准确无误地记录在案,账目清晰、条理分明。二是纪律整肃与经费监管。在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始终将严肃财经纪律放在首位。设立专门的经费监管岗位,对经费使用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从经费申请、审批到支出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三是活动方案与预算管控。遵循“一活动一方案”原则,精心组织工会活动。在活动策划阶段,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结合工会工作目标和职工需求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内容、形式、参与人员范围等关键要素。同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与计划管理。每次活动前,由活动组织者会同财务人员根据活动方案编制详细的财务预算,对活动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合理估算,包括场地租赁、物资采购、奖品设置、人员劳务等费用项目。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对实际支出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巡察以来,我办充分认识到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始终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从严列支、从严审批活动、差旅、采购等经费。
12.关于“制度‘笼子’扎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扎牢制度“笼子”。根据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工作实际,研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比价询价相关规定,明确采购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内部审核审批程序。
1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规范会计调账。按照2025年部门零基预算工作要求,根据下一年工作计划全方位研究设置预算项目,进一步细化预算明细,做到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日常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时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及预算明细项目开展财务报销工作,不超标准、超预算安排支出,严防随意调账等行为。
(2)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一是学习教育与认识提升。组织工会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以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透彻理解工会经费的使用规范。二是制度完善与流程细化。完善了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既体现对职工的关爱关怀,又确保经费使用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每一笔慰问金支出都有完整的申请、审核、批准记录留存,确保了支出的依据充分、合理合规。三是内部监督与自查自纠。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了专门的工会经费监督小组,由工会内部不同部门的骨干成员以及职工代表组成,定期对工会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确保了工会经费使用始终在规范、透明的轨道上运行。
(3)严格非法集资奖励审核。一是拟定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办法,根据省部署,待省奖励办法出台后即印发实施。 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举报奖励,补齐了有关审批、发放等工作材料。
14.关于“采购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招标手续。严格招标手续,根据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工作实际,研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采购方式选择方法,明确何种情况、达到何种金额时应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直接指定供应商,目前已形成新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2)加强招标资料管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工作实际,研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招标资料管理,明确相关处室招投标档案管理职责,实行专人管理。明确采购项目结束后,综合处应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投标全部过程文件装订成册,形成招标工作小结,并进行集中归档保管。
15.关于“作风建设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1)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苗头。一是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的重要论述,引导干部深刻领会形式主义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二是召开处室内部会议,对设立助贷服务窗口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市场调研、制度机制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深挖问题产生根源。三是对地方金融组织学习教育(含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进行分类指导,要求法人机构党组织制定“一企一方案”,实现学习教育目标、内容、方式“三个精准”。四是联合人行、国金局开展了南通金融监督管理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同时,根据省委金融办要求,对接联系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等金融机构,指导开展对《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学习。
(2)提升宣传阵地覆盖率和影响力。一是常态化开展防非宣传,组织开展防非集中宣传月活动,市民风险意识持续提高。二是根据财务管理规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等程序,与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社等签订了规范的合同。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召开的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会议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明确后续各地制发的《整改通知书》等材料抄报我办。
(4)提升信访举报处置质效。优化举报处理流程,明确职权范围,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由承办处室会同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等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处理。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举报,电话联系相关举报人解释到位后按规定指引举报人至相关部门。
16.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把好选人用人廉政意见回复关。已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和晋升流程,确保“凡提四必”要求执行到位。
(2)清理规范借用协调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已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全面完成了不符合规定借用人员的清退工作,借调基层干部管理进一步规范。
17.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不折不扣落实党建基础工作。一是意识强化与责任压实。通过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等活动,有效增强了支部委员及全办党员的组织观念与责任担当。组织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剖析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党章》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强调党员严格遵守党内制度是践行党性原则的基本要求。开展主题演讲等活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加深党员对组织生活制度内涵的理解,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纪律强化与组织生活优化。依据相关要求,精心制定了《中共南通市委金融委员话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计划》,为规范组织生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在会议内容安排上,紧密结合时事热点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研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党内文化交流活动等,使党员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修养。通过这些举措,组织生活的覆盖面得到有效扩大,党员参与度显著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党务业务融合推进。将党建工作提升到首要位置,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工作安排上,明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的原则,召开工作例会,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明确阶段目标和任务分工。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联合检查机制,每月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线上利用党建工作平台开展理论学习、交流讨论,线下组织实地调研、业务培训等活动,实现党务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8.关于“巡察整改成果有待巩固”问题的整改。
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严格报销审核,进一步明确各类报销事项所需的佐证材料,确保报支佐证资料齐全,支出合规。加强日常资产管理,已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并对未做资产编号的资产进行资产编号并粘贴资产标签。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总结梳理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针对巡察整改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努力形成制度机制,真正把问题整改彻底、把工作质效提高上去。
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098956,电子邮箱jrj@nan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