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结合南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2005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市成立了市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狠抓贯彻落实,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制度创新,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的努力,于2007年底建成了南通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工作规划》,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统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继续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总结新经验;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一级抓一级,以腐败现象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环节,谁主管谁负责,加强督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
3、工作目标。在已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各项任务要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推进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培养良好的从政道德品质,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加强党的作风教育,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算好廉政账”等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带头讲1-2次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反腐倡廉教育课程,课时不少于总课时十分之一。2009年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健全廉政教研机构,充实廉政教育师资力量,以《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为基本教材,编制廉政教育系列教案课件。
大力加强面向全体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党员廉洁教育的意见》。综合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传统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市继续树立和宣传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开展巡回演讲活动,大力弘扬清风正气。统筹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作用,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新农村实践教育五大基地建设,至2010年新建一批市级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争创一批功能较为完备的全省乃至全国性的教育基地。
积极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修订《南通市加强面向全社会廉洁教育实施纲要》。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积极开展“廉洁从业、廉洁做人”教育。坚持每年开展“5.10”思廉日和“12.9”国际反腐败日活动。利用《江海清风》廉洁教育系列读本,促进各行各业人员廉洁从业。发挥大众传媒、环境景观、文化资源的综合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通过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的廉洁教育,使全体公民崇尚廉洁的意识普遍增强,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2、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深入开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形势任务、工作成果和基本经验的宣传,定期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每年组织反腐倡廉十件大事评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等舆论宣传主渠道的作用,继续办好南通《方圆》内刊和《南通日报》“江海方圆”、电视报“清风亭”、电视台《江海清风》等专栏,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和完善网上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办好南通廉政网站,加大各级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反腐倡廉专栏网页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反腐倡廉信息,组织开展廉政时评,正面引导网上主流舆论。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管理,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坚持重大案件报道审批制度。
3、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用廉洁的思想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南通市《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培育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示范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为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宗旨,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以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为导向,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以构建“和谐社区”为动力,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以农村传统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坚持廉政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建设相结合,创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充分发挥南通廉洁文化广场教育作用,新建一批廉政文化景观,设置一批廉政公益广告,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办好一批廉政文化展览,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廉政礼赞展览每年更新一次,市环西文化广场濠滨夏夜反腐倡廉专场演出每年举办一次,2009年在市区新创建廉政文化一条街。以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为依托,办好《廉政文化研究》刊物,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建设论坛,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指导反腐倡廉实践。
4、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整体架构之中,完善各方宣传力量充分整合、各种文化相互融合、各类媒体密切配合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各级纪委要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1、完善反腐倡廉基本法规制度。根据中央、省新出台和完善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梳理、修订、完善本市以往制定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研究制定上级尚无具体法规制度可循、本地区又急需解决突出问题的制度。2009年制定县(市、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组织处理制度。
2、编制《南通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每年年底,市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上年度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为基础,及时调整已过时的制度,增添新出台的制度,编制本年度《南通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并把目录所列制度以电子文本形式在南通政府网站和南通廉政网站上公开,方便基层群众查询和监督。
3、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自觉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为基层群众作表率,带头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在本部门本单位严格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每年选择若干地区、部门组织考核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09年制定南通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考核评估办法。
四、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在监督内容上,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在监督手段上,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2009年制订市委、市纪委加强对各县(市)区党委及其成员、市直各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监督的具体制度,制订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各地区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订、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2009年完善市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制定县处级领导干部接受点题询问的操作办法。在监督形式上,加强党风廉政巡视工作,积极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本市党风廉政巡视的配合工作,落实《关于对市国有出资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巡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出资企业的巡查工作,检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2008年底在全市农村完成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
2、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2008年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党委任用干部实行常委会或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制,2009年扩大试点党委任用干部无记名差额票决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制定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建立健全对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办案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2008至2009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编制各类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所有公开事项接入电子政务网络,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公开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信息;2009至2010年全市建立网上政务大厅,统一披露和管理权力运行信息。全面推行网上监察系统,2010年建成市一级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权力运行综合情况的有效监控,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对各部门预算结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继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加强对基层干部廉政情况的监督。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乡镇勤廉好班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村干部勤廉工程示范点”活动。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深入开展村务公开,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4、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推进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推进党务公开,2008年组织村、镇、县(市、区)党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2009年制定全市村、镇、县(市、区)党务公开统一目录并全面推行,2010年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向市级党组织延伸。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职能作用,重点实施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加强对有资金分配权、资金运行量大的部门和领域的审计,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009至2010年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建立职务犯罪预警和防范机制,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支持政协通过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党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评议党委政府工作。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健全对领导干部加强信访监督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新闻舆论监督规定,支持新闻舆论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落实、党纪政纪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的监督。
5、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立部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部署要求,以界定权限为主线,实行流程制约;以适度赋权为前提,实行分权制约;以加强防控为重点,实行风险制约;以权责一致为核心,实行问责制约,基本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平行制约的权力配置框架。
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明确廉情预警信息采集范围,畅通廉情预警信息采集渠道,形成廉情预警信息采集网络。充分发挥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综合效用,及时录入、更新档案信息。2009年各级纪委要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分析所管辖干部的勤廉状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贯彻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规范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党内民主,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程序、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3、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巩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成果;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拆迁补偿“十公示一监督制度”。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
4、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统一收付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巩固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转。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严格实施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管理。
5、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决策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行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完善投资监管制度,实施项目法人约束机制,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6、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行公司法人治理,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实行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分设,坚持外派监事会、企廉巡查机制和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职务消费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利益。
7、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健全城市规划法配套制度、城市规划许可制度、规划执法监督制度。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改进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认真执行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实行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数据库,形成公开、共享机制。
8、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建设。各负责牵头改革部门要深入研究、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紧密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及上级部门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举措,结合南通实际,及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围绕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反腐倡廉深层次问题的主要途径,加大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改革中贯穿反腐倡廉基本要求。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物价监管措施的行为。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规范、和谐征地、拆迁,严格执行“十公示一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土地征收征用、拆迁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被征地、被拆迁居民、村民的合法权益。
2、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纠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等行为。以建设诚信社会为目标,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纠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继续实施教育收费举报重点监控制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严格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积极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整顿农资市场秩序,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肃查纠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问题,查纠坑农害农、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3、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责任机制、纠建并举查纠机制、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积极开展对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风气的评议工作。
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和宏观调控政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原则,坚持对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先期党纪处分制度,加强办案硬件建设,增强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2、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信访举报办法,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案件监督工作,强化线索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分析;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文明办案,尊重和维护被查处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确保安全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建立和完善案件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制度。司法机关要依法正确履行批捕、起诉、审判职责。
3、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办案职能。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4、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案四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措施;针对本地区较普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分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措施建议;结合每年反腐败工作重点,利用典型案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八、切实抓好《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1、明确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党组)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做好本部门承担的牵头、主办、协办的任务,又要抓好本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2、狠抓组织落实。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抓好组织落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市纪委要狠抓组织落实,每年周密部署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新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8年依据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南通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设在市纪委的市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的工作机构,要积极做好组织落实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信息机制、督查机制、测评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整体推进、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市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联席会议,纠风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和任务,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积极做好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所分工任务的具体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3、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年底向市委书面报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同时抄报市纪委。专项检查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市纪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年底向市委书面报告全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推进全面腾飞、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