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9 阅读:0

南通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通纪发〔2008〕35号)

  为深入贯彻党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苏发〔200811号)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通委发〔2008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继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现就市委《实施方案》涉及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希望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的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责任意识,把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方案》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牵头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协办单位要根据牵头单位的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真正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各县(市、区)纪委也应参照此《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协调联 系

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㈠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

⒈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①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和党的作风教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算好廉政账”等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级机关工委

市各有关单位

市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②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

市委宣传部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带头讲1-2次廉政党课。

市纪委

市各有关部门

④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中开设反腐倡廉教育课程。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纪委

2009年各级党校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健全廉政教研机构,充实廉政教育师资力量,编制廉政教育系列教案课件。

市纪委

市委党校

⒉大力加强面向全体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

①制定《关于加强党员廉洁教育的意见》,综合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传统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

②在全市树立和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开展巡回演讲活动,大力弘扬清风正气。

市各有关单位

③统筹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发挥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作用,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新农村实践教育五大基地建设,至2010年新建一批市级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争创一批功能较为完备的全省乃至全国性的教育基地。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南通大学、南通监狱、市委党校等单位

⒊积极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①修订《南通市加强面向全社会廉洁宣传教育实施纲要》。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积极开展“廉洁从业、廉洁做人”教育。坚持每年开展“10”思廉日和“12·9”国际反腐败日活动。利用《江海清风》廉洁教育系列读本,促进各行各业人员廉洁从业。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妇联

市广电局

市文化局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②发挥大众传媒、环境景观、文化资源的综合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接受廉洁文化熏陶。

市广电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

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㈡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⒈深入开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形势任务、工作成果和基本经验的宣传,定期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每年组织反腐倡廉十件大事评选。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宣传部

市广电局

各新闻媒体

各级政府网站

市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⒉继续办好南通日报“江海方圆”、南通广播电视报“清风亭”、南通电视台“江海清风”等专栏和《方圆》内刊,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⒊建立和完善网上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建好南通廉政网站,加大各级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反腐倡廉专栏网页宣传力度,发布反腐倡廉信息,组织开展廉政时评,正面引导网上主流舆论。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⒈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培育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示范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农办、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各县(市、区)

⒉坚持把廉政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建设相结合。创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充分发挥南通廉洁文化广场宣传教育作用,新建一批廉政文化景观,设置一批廉政公益广告,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办好一批廉政文化展览。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每年更新一次廉政礼赞展览,市环西文化广场濠滨夏夜每年举办一次反腐倡廉专场演出。2009年市区创建廉政文化一条街。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城管局

市广电局

市文化局

各县(市、区)

⒊以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为依托,办好《廉政文化研究》刊物,每年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建设论坛。

南通大学

㈣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⒈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社科研究机构、各高校等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㈠完善反腐倡廉基本法规制度

⒈根据中央、省新出台和完善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梳理、修订、完善本市以往制定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市纪委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委组织部

市法制办

市源头防治腐败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研究制定上级尚无具体法规制度可循、本地区又急需解决突出问题的制度。

市纪委

市监察局

2009年制定县(市)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组织处理制度。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

㈡编制南通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

⒈每年年底,以上年度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为基础,及时调整已过时的制度,增添新出台的制度,编制本年度《南通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并把目录所列制度以电子文本形式在南通政府网站和南通廉政网站公布,方便基层群众查询和监督。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直有关部门

㈢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

⒈采取有力措施,每年选择若干地区、部门组织考核检查,努力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09年制定制度执行力考核评估办法。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各县(市、区)

市直有关部门

强化监督制约

㈠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⒈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2009年制订市委、市纪委加强对各县(市)区党委及其成员、市直各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监督的具体制度,制订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各地区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制度。

市委办

市纪委

各县(市、区)

市直有关部门

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⒉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订、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⒊加强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2009年完善市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制定县处级领导干部接受点题询问的操作办法。

市委办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⒋加强党风廉政巡视工作

①积极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本市党风廉政巡视的配合工作。

市委办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②落实《关于对市国有出资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巡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出资企业的巡查工作。

市国资委

市纪委

市经贸委

强化监督制约

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2008年底在全市农村完成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市人事局

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㈡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⒈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2008年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党委任用干部实行常委会或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制,2009年扩大试点党委任用干部无记名差额票决制。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

⒉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

①充分发挥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

市人大机关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②建立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

市纪委

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③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市检察院

市中级法院

市公安局

④加强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建立健全对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办案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和办法。

市委政法委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⒊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2008至200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编制各类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所有公开事项接入电子政务网络。20092010年全市建立网上政务大厅,统一披露和管理权力运行信息。全面推行网上监察系统,2010年建成市一级电子监察平台。

市政府办

市监察局

市法制办

市各有关部门

⒋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对各部门预算结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直有关部门

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①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

市国资委

市经贸委

市财政局

②继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强化监督制约

㈢加强对基层干部廉政情况的监督

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试行)》,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乡镇勤廉好班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村干部勤廉工程示范点”活动。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⒉加强村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农办

⒊深入开展村务公开。

市民政局

市委农办

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⒈党内监督。

①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2008年组织村、镇、县(市、区)党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2009年制定全市村、镇、县(市、区)党务公开统一目录并全面推行,2010年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向市级党组织延伸。

市委办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③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

市委办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④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⑤推进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

市委办

⑥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

⒉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市人大机关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政府办

各行政机关

⒊政府专门机关监督。

①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监察局

市政府办

市人事局

市法制办

②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职能作用,重点实施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加强对有资金分配权、资金运行量大的部门和领域的审计,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009至2010年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

市审计局

市各有关部门

强化监督制约

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③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直有关单位

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⒋司法监督。

①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市中级法院

市各行政机关

②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建立职务犯罪预警和防范机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市检察院

市中级法院

⒌政协民主监督。

①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委统战部

②政协通过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市政协机关

市直各单位

③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党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市纪委

市委统战部

⒍社会监督。

①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市纪委

市监察局

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③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健全对领导干部加强信访监督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

市信访局

市纪委

市监察局

④严格执行新闻舆论监督规定,支持新闻舆论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落实、党纪政纪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的监督。

市委宣传部

市广电局

南通日报社

南通广播电台

南通电视台

㈤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立部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部署要求,以界定权限为主线,实行流程制约;以适度赋权为前提,实行分权制约;以加强防控为重点,实行风险制约;以权责一致为核心,实行问责制约。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直各部门

⒉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明确廉情预警信息采集范围,畅通廉情预警信息采集渠道,形成廉情预警信息采集网络。充分发挥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综合效用,及时录入、更新档案信息。2009年各级纪委要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所管辖干部的勤廉状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各有关部门

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㈠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⒈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纪委

市源头防治腐败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⒉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贯彻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

⒊规范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⒋完善党内民主,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市委组织部

㈡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⒈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市法制办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市各有关单位

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①规范行政程序、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制度。

市法制办

②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市监察局

市法制办

㈢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⒈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市政府办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监察局

⒉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

市经贸委

市民政局

南通工商局

市纠风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㈣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⒈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统一收付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巩固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市财政局

⒉强化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转。

市审计局

市直有关部门

⒊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国资委

⒋实施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管理。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㈤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⒈完善投资决策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行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

市发改委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委

⒉完善投资监管制度,实施项目法人约束机制,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等

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法人治理,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推行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分设。坚持外派监事会、企廉巡查机制和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

市委组织部

市国资委

市纪委

市经贸委

市监察局

市源头防治腐败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

市国资委

市纪委

市监察局

⒊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职务消费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利益。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市经贸委

市总工会

㈦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改革

⒈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健全城市规划法配套制度、城市规划许可制度、规划执法监督制度。

市规划局

市法制办

市城管局

⒉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改进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认真执行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南通国土局

市各有关部门

⒊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

市建设局

市各有关部门

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市国资委

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等

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实行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数据库,形成公开、共享机制。

南通工商局

市监察局

市各有关部门

㈧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建设

⒈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及上级部门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举措,结合南通实际,及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有关部门

⒉围绕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反腐倡廉深层次问题的主要途径,加大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改革中贯穿反腐倡廉基本要求。

市各有关部门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㈠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⒈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物价监管措施的行为。

市物价局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南通工商局

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⒉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市环保局

市监察局

⒊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

南通药监局

⒋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市安监局

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有关部门

⒌积极推进依法、规范、和谐征地、拆迁,严格执行“十公示一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土地征收征用、拆迁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市房管局

市国土局

市监察局

㈡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⒈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纠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等行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委农办、市民政局

市监察局

⒉以建设诚信社会为目标,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纠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违法违规行为。

市经贸委

市民政局

南通工商局

市纠风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⒊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①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入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市教育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等

②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

市卫生局

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南通药监局、南通工商局

③严格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

市物价局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南通质监局、南通药监局

⒋整顿农资市场秩序,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肃查纠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问题,查纠坑农害农、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市委农办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南通工商局等

⒌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办

市政府办

㈢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⒈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责任机制、纠建并举查纠机制、群众参与监督机制。

市监察局

市各有关单位

⒉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⒊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积极开展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风气的评议工作。

保持惩治腐败的强

劲势头

㈠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⒈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和宏观调控政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案件。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法委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人事局

市国资委

市审计局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南通国土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等有关单位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

⒊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原则,坚持对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先期党纪处分制度,加强办案硬件建设,增强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㈡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⒈纪检监察机关完善信访举报办法,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案件监督工作,强化线索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分析;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文明办案,确保安全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建立和完善案件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制度。

市纪委

市监察局

⒉司法机关要依法正确履行批捕、起诉、审判职责。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㈢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

⒈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政法委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审计局

⒉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㈣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⒈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四报告”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其完善监督制约措施;针对本地区较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措施建议。

市纪委

市监察局

有关单位

⒉利用典型案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市有关新闻单位

 备注:市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源头防治腐败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宣传教育室、法规研究室、党风廉政室、纠风室和纪检监察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