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第14期(总第121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9 阅读:0

南通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简报

网络版第14期(总第121期)

市纪委召开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工作推进会

  1128日下午,市纪委在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召开全市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工作推进会。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陈良灵、市纪委副书记王小红出席会议并讲话。陈良灵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南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蒋柏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亚雄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建明主持,市纪委秘书长王志国宣读《南通市基层党员干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实施办法》。县(市、区)纪委分管领导、法规室主任,组织部、人社局分管领导,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市纪委相关室负责人9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陈良灵副局长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征程,释放出反腐倡廉的正能量,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最新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是要更加注重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切实做到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强化主线,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要更加注重创新创优与务求实效相结合。三是要更加注重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四是要更加注重成果运用与总结提高相结合。

  王小红副书记总结了近年来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对全面实施基层党员干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工作作出部署。她强调,开展基层党员干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四德”教育与实践,以党员干部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以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基层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分层分类推进农村惩防体系,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王书记强调,开展党员干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要紧扣党员干部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的范畴,按照全面、科学、规范、可行的原则,对参评对象进行评估。要把道德诚信评价与干部勤廉评价相结合,促进基层干部勤政为民、清正廉洁。要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统一,通过设定考核指标的观测点、采集办法、数据来源、责任部门,组织乡镇领导、单位职工、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等代表参与测评,既重视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更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党员干部言行有标杆、人民群众评价有标准,进而调动全社会加强两大体系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将基层党员干部道德诚信指数测评纳入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以指数测评推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农村保廉体系构建。

  如皋市纪委和海门市纪委分别作交流发言。

                                   (市纪委法规室)

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陈良灵来通调研

  1128日,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陈良灵、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蒋柏林等一行3人,来南通调研。1128日下午,在调研座谈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王小红汇报了我市预防腐败工作情况。陈局长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希望南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到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强化主线,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各项改革任务,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深层次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近年来,南通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案件查办整体水平连续多年在全省保持领先,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也具有特色。南通市率先确立争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坚持分层分类、有序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地方高校、农村基层、非公组织不同领域惩防体系建设的齐头并进、有机统一。率先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并创造性地推行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两大体系建设,这两项工作分别获得省纪委创新奖,打造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新名片。

  调研组还听取了南通工商局局长张建华、南通地税局纪检组长常永涛的工作汇报,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建明、市纪委秘书长王志国、市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调研组还前往海安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市纪委法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