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践行“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8 阅读:0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事前监督,近日,市民政局专门出台《民政系统监督委员会“说NO记事本”考核规定》。

“说NO记事本”制度是指各直属单位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对明显违规违纪行为要大胆说“NO”,并及时在“说NO记事本”记录在案。

监督记载内容包括所在单位党政组织有关人、财、物重要事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部人事、劳动用工、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以及办事公开、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所在单位“三公”经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八项规定”、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情况。

说“NO”事项应体现在监督管理酝酿、提交讨论和决策的全过程。要求关口前移,尽量在酝酿期间说“NO”,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直属单位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直接对局派驻纪检组负责制,“说NO记事本”记录情况每半年向局派驻纪检组报告一次,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说“NO”记录内容越多、涉及事项越重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监督越有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凡是监督不力,特别是在重大问题酝酿、提交讨论和决策过程中,对明显违规违纪行为没有旗帜鲜明的说“NO”、没有反对记录或碍于情面搞变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监督责任,对坚持说“NO”、提出不同意见而未被采纳的将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