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结合财政中心业务工作 学习贯彻落实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4 阅读:0

十二届市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立即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2017年的工作中,与财政业务工作相融合,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认真研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市纪委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将新要求新思路与财政业务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同时,编排第21期《南通财政党风廉政》期刊,全文刊登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十三届省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及十二届市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组织全局同志进行学习。

二是从早从新布置和构建局2017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印发了《关于梳理和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函》,提出“增强操作性、突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的新要求。强调要在梳理2016年度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以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清单制定为前提,做到“三要”:一要贯彻“三结合”原则,即结合党章常规精神、结合“通委发﹝2014﹞19号和通纪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分工和业务工作实际;二要符合“三化”要求,即个性化制定项目、明细化分解项目、序时化推进项目;三要组织“三层面”推进,即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积极推动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落实,成为党风廉政建设沉底到边的过程,形成全局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积极谋划2017年局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继续研究和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路径和方法,协助深化和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结合财政中心业务工作,寻找最合适的融合点,探索监察选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塑造“有担当、能担当、敢担当”的干部形象。

四是选派优秀财政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严峻复杂的形势,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在巡察工作中展示财政干部过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三清”建设工作作出财政干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