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猎的副经理
——崇川区市政工程养护公司原副经理高德清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阅读:0

基本情况:高德清,男,1958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通人,高中文化,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在其担任崇川区市政工程养护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8000元2017年12月,高德清因受贿罪,被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没收全部犯罪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

贪图享乐,思想滑坡

1979年,高德清高中毕业,21岁到城区市政工程养护队工作,成为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中,他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下水道堵了,他带头冲在一线;雨季防洪防涝时期,他冒着倾盆大雨去一个个乡镇进行排查……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高德清很快得到组织的信任,工作不到六年,就被提拔为城区市政养护队副队长,之后,不满30岁的高德清被任命为区市政养护公司副经理。

区市政养护公司经理由区住建局领导兼任,身为副经理的高德清实际上主持着公司的全面工作,市政工程交给谁做,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这些都是高德清说了算。一开始,高德清还能把持住自己,他每天上班勤勤恳恳。后来受到一些负面的影响,他的思想开始变了。“就是感觉自己每天这么辛苦,起早贪黑,却只能拿那么点死工资,心理感到不平衡。”“经常跟老板们打交道,看到他们灯红酒绿、一掷千金,就羡慕那样的生活。”随着地位的提升、权利的增大,高德清在与老板们的厮混中,思想开始滑坡,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深处‘贪’的心理就暴露出来了。”“自己好面子,觉得老板们请我吃喝、给我送礼,我就有面子,觉得风光。”手上有权的高德清自然成为老板们围猎的目标,从一开始的吃吃喝喝、送些烟酒食品,到后来出入高档会所,收取礼品礼金,在老板们“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下,高德清慢慢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贪欲膨胀,底线失守

养护公司是崇川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进养护公司工作就相当于找到了“铁饭碗”。1992年,高德清利用自己的职权,将亲戚顾某某安排到养护公司,并帮助其解决了事业单位编制。顾某某看到承接绿化工程项目中的巨大利润,自己注册成立了园林建设工程公司来承接本单位的工程。

“高德清是自己的亲戚,只要能攀上这条线,就不愁没钱赚。”2010年春节前,顾某某来到高德清家中,送给他一万元现金,请求他为自己公司承接工程。之前高德清逢年过节也能收到一些老板的年货、红包,但都是小额的。第一次收到如此多现金的高德清也曾惴惴不安,但想到顾某某无非是想让自己在项目承接、验收、结算的时候给予方便,这些对自己来说都是举手之劳,加上“顾某某是自己的亲戚,他进养护公司都是我安排进来的,一定不会出卖我”,心中也就“坦然”了。

其实“羊毛出在羊背上”,高德清收下了钱财就等于掉进了陷阱。正如顾某某所说:“以后如果能多做到一个工程,至少也有好几十万的工程量,出手不能小气,一次性送一万元,以后会有回报的。”

尝到甜头的高德清开始与老板们“勾肩搭背”,各种诱惑、算计,各种讨好、奉承接踵而来,高德清非但没有觉察到自己被“围猎”,还把他们当作知己。“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收到好处的高德清,对老板们有求必应,把有关招投标、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的规定当做一纸空文,将法律法规置之脑后,千方百计为老板们谋取利益。

“工程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都是由我直接负责组织牵头,初步验收我首先不为难他们,让他们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环节有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等部门的领导参加,这时我会挑一些他们工程上做得好的地方带他们去看看,做得不好的我就尽量避开,最大限度让竣工验收通过。另外,我在工程款拨付上尽量让他们尽早拿到工程款。”与老板们以利相交、以权相交的高德清全然忘了自己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肩负的职责。

不知收敛,深陷泥潭

2009年,崇川区住建局纪检组专门找顾某某谈话,明确“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承接本单位工程”。然而,尝到甜头的顾某某岂肯就此罢手,他将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变更,换成他人的名字,实则当幕后老板,自己仍是公司的实际持有人。对这一切心知肚明的高德清非但不对顾某某的行为进行制止,反而在顾某某的贿赂下,一如既往地帮助顾某某承接工程并给予方便。

有了亲戚的照顾,顾某某的公司做得风生水起,但他并不就此满足,摸准高德清贪得无厌的秉性后,将同行黄某某介绍给高德清。在顾某某的暗示下,深谙“行规”的黄某某也对高德清鞍前马后地小心伺候,时不时还送去一笔笔“好处费”。高德清于是默许顾某某、黄某某“抱团取暖”,两人的公司名目张胆围标、串标,仗着背后有高德清这棵“大树”撑腰,有恃无恐。

除了在工程上获取不正当利益,收取贿赂,2013年5月,高德清大操大办儿子婚宴,还笑纳老板们送上的万元礼金。

深陷老板围猎的高德清慢慢习惯了别人的阿谀奉承,将老板们的吃请当做是正常交往,将出入高档场所当成了“人家给面子”,将老板们所送的财物当成了“人情往来”“辛苦费”,思想上的麻木导致了行为上的堕落,他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总计达168000元。

东窗事发,追悔莫及

高德清在养护公司经营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为养护工程里面的“门道”只有自己清楚。他心存侥幸地认为,顾某某是自己的亲戚,老板们都把自己当“财神爷”,他们一定会守口如瓶。自以为高枕无忧的高德清哪里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干部群众都看在眼里,有关对他的举报不断。

2017年8月,崇川区纪委监察局对高德清立案审查,并于8月25日对其采取“两指”措施。原本围绕在高德清周围的老板们并不那么“义气”,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直到此时,高德清才如梦初醒,追悔莫及。在“两指”期间,高德清痛哭流涕,他在悔过书中写道:“我犯下的错误对不起党和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对不起家庭、妻儿,自己所犯下的罪恶将伴随自己一生,成为永远洗刷不掉的耻辱。”

高德清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对双胞胎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家人都有稳定体面的工作。可是,他并没有珍惜这样的生活,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异化了手中的权利,迷失在老板们的围猎中,越陷越深,最终沉沦。他带给整个家庭的,是难以磨灭的伤痕,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