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以俸养廉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16 阅读:0

宋人洪迈编撰的《容斋五笔》中记载:“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虽波及他人亦然。其立身廉清,家无余积,可以概见矣。”文中所记,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从32岁任校书郎起步,一直到70岁时任太子少傅,他曾把自己一生担任过不同职务时所得薪俸的多寡,悉数写进诗中向社会公布。从这些自报官俸的诗文,可以看出他的胸怀坦荡和廉洁奉公。
  贞元十九年(803年),32岁的白居易参加吏部的书判拔萃考试登第,被授以秘书省校书郎(相当于中央图书馆研究员),从此步入仕途。他在《常乐里闲居偶题十六韵》一诗中写道:“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
  35岁时,白居易在京畿周至县担任县尉,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体察民情、了解民心。农忙季节,他还累累躬耕于野,和百姓一起吃住,一起田间劳动。其不朽名篇《观刈麦》为他任周至县尉次年夏忙时所作。“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诗人对自己不事稼穑而能有三百石的俸禄,深感惭愧不已,努力以为民做事尽职回报。
  不久,因才干凸显,白居易被召入长安任翰林学士。元和三年(808年)五月,官拜左拾遗,俸钱翻了一番,他赋诗曰:“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元和五年(810年),白居易申请调任官京兆府户曹参军,此时收入情况为“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
  五年后,元和十年(815年),白居易44岁,因直言敢谏,得罪了朝中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今江西九江),是其人生道路的一大转折。次年,他写下《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他自称为“天涯沦落人”。这期间,官被贬了,他自云“散员足庇身,薄俸可资家”。
  与前期相比,后期的白居易日渐消沉,但兼济之志未泯,“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还是为人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公元822年,50岁的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关注民生、大兴水利,百姓把他主持修建的西湖堤称为“白堤”。公元825年,白居易到苏州任刺史时,他带领州民开七里山塘河,扩展山塘路,大大便利了灌溉和交通,使得山塘地区成为繁荣的江南市井。这期间,他写诗记述自己的俸禄情况:“三年请禄俸,颇有余衣食”“移家入新宅,罢郡有余资”“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
  唐代官员七十致仕(相当于离休),领取半俸。白居易于武宗会昌二年(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俸禄减半也尽可宽裕优哉度日,有诗为证:“全家遁此曾无闷,半俸资身亦有余”;“俸随日计钱盈贯,禄逐年支粟满囷。”晚年白居易过的日子是这样的:“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夫妻偕老日,甥侄聚居年。粥美尝新米,袍温换故绵。家居虽濩落,眷属幸团圆。置榻素屏下,移炉青帐前。书听孙子读,汤看侍儿煎。 走笔还诗债,抽衣当药钱。支分闲事了,爬背向阳眠。”诗人以调侃幽默方式抒发其退休后的旷达情怀与闲适生活。
  “凡平生所慕、所感、所得、所丧、所经、所逼、所通,一事一物已上,布在文集中,开卷而尽可知也。”白居易一生知足淡泊,独善其身,为官勤政为民,兼济天下、守住自己的俸禄过日子。他用诗歌公示家产,表白心境,不让别人有行贿的机会,也不给自己留下受贿的空间。我们党员干部如果也像白居易那样敢于公开自己的财产,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干事,则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每一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