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送交的一张资金为340余万元进账单的复印件。至此,在派驻交通组的监督之下,拖欠了近三年的拆迁补偿款终于被收回。
迟迟未到位的拆迁补偿款
2016年,因市开发区规划建设所需,位于开发区336省道查报站附近的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土地、房产需要拆迁,经过相关几方的会商,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直到2020年5月20日,拆迁协议中明确应支付给市公路中心的340余万拆迁补偿款确迟迟没有到位。
解决拆迁款拖欠问题,只靠“电话催”
派驻组在收到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后,随即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多方了解、现场查看,查明了拆迁款迟迟未到位的原因,主要是市公路中心分管领导思想上不重视,认为是公对公的事情,拆迁款早晚会支付,面对双方产生的分歧,仅仅依靠工作人员几次电话联系,没有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协商应对,致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运用问责利器,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派驻组找到问题症结所在,采取了两手措施,一方面与开发区相关部门沟通,阐明拖欠拆迁款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就针对关键环节提出意见管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建议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对公路中心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提醒,并要求落实专人与市开发区加强沟通配合,化解分歧,解决问题。通过有效沟通,严肃问责,致使近三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得到化解,最终才有了文头一幕。
(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