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杨菲,女,1986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2014年4月至2018年9月,先后任通师一附幼儿园会计、崇川区中小学会计结算中心报账员。经查,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杨菲在担任一附幼儿园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及侵吞公款103819.2元。2020年11月,杨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家庭变故,她依旧虚荣攀比掏空积蓄
杨菲原本在一家汽车4S店工作,每个月有六千元的收入。2014年,她与丈夫离婚,儿子归其抚养。离婚后,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儿子,杨菲萌生了换个工作的想法,适逢通师一附幼儿园(以下简称一附幼儿园)招录会计,她便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并顺利通过录用考试,成为一附幼儿园的现金会计。
新的工作相比原来4S店的工作轻松很多,但是收入只有每月两千多元,不足原先的一半。面对这样的状况,杨菲想到的并不是节省开支,或者是通过兼职增加收入。为了不被身边的朋友“看不起”,她依旧维持着原来的高消费,外出旅游、出入商场等,该有的一样不少。然而仅凭工资,远远入不敷出,很快,她原有的一点积蓄便被花光。
面对窘境,她选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这样的生活方式很快让杨菲变得窘迫不已,没有了积蓄,每月微薄的工资仅仅只能勉强维持生活,面对各种扑面而来的账单,她焦急万分,迫切地想要找到“挣钱”的捷径。
作为现金会计,杨菲负责每学期幼儿伙食退费的具体账务。2016年6月,在像往年一样制作幼儿伙食退费凭证时,看着统计好的五六万的伙食退费,极度缺钱的杨菲无法抑制地起了贪念。
凭着以往的经验,杨菲知道老师只关心自己班级的退款金额是否正确,园长也从未认真审核过总额。只要自己在退费总数上把数字改大一点,也不会有人发现,那么这中间虚增的钱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占为己有了。
第一次贪污公款,杨菲不敢虚增太多,她将伙食退费的总金额上浮了7000元,并将制作好的表格拿给园长签字。杨菲弄虚作假的手段并不算高明,第一次拿给园长签字时她紧张万分,生怕被发现后解释不清,无法推脱。然而,可能是谁也没有料到杨菲竟然会如此胆大妄为,她这种低下的贪污手段竟然轻易瞒过了所有人,虚增的7000元被杨菲顺利拿到手。
不知敬畏,她深陷犯罪泥潭无法自拔
杨菲身为会计,却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财经纪律也是一知半解。在留置点,她回忆第一次贪污公款时,完全没想到这是违法行为,甚至够不上违纪,令人瞠目。
对纪法缺乏敬畏之心,初次尝到甜头的杨菲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贪污的手段层出不穷,单次贪污的金额也越来越大。
除了通过虚增幼儿伙食退费的手段贪污公款,从2016年底开始,杨菲利用幼儿园财务管理松散,票据审核不细致的漏洞,多次在事先盖好章的现金支票上私自填写金额,假借各种名义从银行账户取现贪污,将幼儿园食堂账户当成了自己的私人提款机。
从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短短一年时间,杨菲采取虚增幼儿伙食退费、将教师伙食费不记账、用事先私自加盖公章的现金支票取现等方式,先后8次骗取及侵吞一附幼儿园食堂账户公款共计人民币103819.2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就达到33000余元。
面对惩处,她方知亲情可贵追悔莫及
2018年8月,崇川区中小学会计结算中心和一附幼儿园对食堂账目进行审计,杨菲贪污事件败露。在被审查调查时,当得知自己所做所为触犯法律,她惊恐万分。想到年迈的父母无人照料,原本就缺少父爱的儿子可能连母亲也难以见到,儿子可能因为自己被同学嘲笑,杨菲痛哭流涕,无比自责。
杨菲到幼儿园工作后不久,她父亲由于投资失败,导致经营困难,负债累累。可是,为了帮女儿减轻罪责,她父母依然顶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帮助杨菲上缴了违法所得。得知被组织调查后,杨菲寝食难安,她经常抱着正在读小学儿子以泪洗面,生怕被判刑后无法照料儿子,遗憾终生。
正如杨菲所说:“我到现在才知道亲情是最宝贵的,其实钱多钱少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陪在父母身边,陪在儿子身边。”她庆幸自己的违法问题被发现的早,“如果继续贪污下去,数额会越来越大,后果将不堪设想,我无法接受。”
杨菲独自抚养儿子,固然有着不小的经济压力,但是她作为幼儿园聘用的员工,完全可以通过兼职等正当手段增加收入,也可以放下虚荣,适当缩减开支,但是在贪欲面前,她选择了一条看似“轻松”的捷径,实则在违法犯罪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掩卷深思,杨菲的案件让人扼腕叹息。党员干部需要深刻认识荣誉和名利只能通过勤勤恳恳努力付出换来,不能因人的功利心所影响而将之变为虚名和虚荣,急功近利者只会走上歧途,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