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崇川区干部作风建设“五防止”规定负面典型认定暂行办法》出台后,天生港镇街道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全街道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文件解读普及。街道纪工委书记在8月17日街道二季度工作查评会暨作风建设推进会上,解读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适用对象、认定情形、方法程序、结果运用等,确保人人学习、人人知晓。进一步明确任务,形成压力传导、人人担责的工作机制,强调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同志工作不落实,就会是“五防止”负面典型的潜在对象。
正面典型引路。天生港镇街道定期通报街道和社区(村)作风建设“五防止”正面典型,激励干部以“四敢”精神强化担当。今年已通报正面典型14例,涉及对象包括村(社区)书记、街道机关中层正职、村(社区)和机关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编外辅助人员等。所通报的迅速整治居民楼架空层安全隐患、在有关监督机关立案前完成大型生活垃圾场整治、爬梯子在二楼窗口和独居老人交流、用6个月从协管员成长为信息工作骨干等身边优秀事迹在社会产生积极反响。
负面典型警醒。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将上级检查交办或通报、街道作风督查、群众反映、各条线日常工作反馈等作风问题统一纳入管理,每季度评选负面典型,并在季度查评会等街道级大会上通报、上台领取“负面奖”,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在为作风问题“画像”、通报的同时,把问题整改放在突出位置,对整改到位、口碑反映好的同志公开收回“负面奖”。自崇川区作风建设“五防止”规定下发以来,天生港镇街道共评定“五防止”负面奖18人次、收回负面奖项2人次。
日常检查纠偏。街道纪工委坚持把“抓在日常、管在经常”作为街道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态化开展街、居联动的作风检查,让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对街道机关人员的监督,街道机关人员参与对村(社区)的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切实把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