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乡案县审’工作现场会,为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厘清思路、规范程序、明确要求,为扎实推进乡案县审工作提供了指引。”日前,启东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乡案县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乡案县审”工作责任,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近年来,启东市纪委监委鲜明“大抓基层”导向,把“乡案县审”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通过编写“乡案县审”模拟案卷、修订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指引、建强基层兼职审理干部队伍等方式,打通基层案件审理“快车道”,着力构筑“铁案工程”。
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启东市纪委监委编印了《“乡案县审”指导手册》,以制度形式进一步规范对乡案的审核把关和办理程序,推动“乡案县审”工作高效运行。
“启东市‘乡案县审’工作是在不改变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基础上,按照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集中审理、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指导反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全市乡镇案件进行实质审核把关。”启东市案件审理室相关人员介绍道。
依托片区协作,将全市区镇、街道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选拔1-2名审调经验丰富、纪法业务素质过硬的“兼职审理员”,负责片区内乡案“预审”工作。区镇、街道纪检组织在案件审查结束后,移送审理前需进行全面“自审”,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项查漏补缺。移送“预审”后,各片区兼职审理员对照《联系指导部门审核表》,提出“预审”评价意见,并对“预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程序完善后移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通过双重把关指导的方式,切实发挥“室地”联动效应,在把好案件质量关的同时,让乡镇纪检干部在“乡案县审”中接受培训,提升办案能力。2024年以来,启东市纪委监委开展“乡案县审”案件86件,指导完善案件资料、沟通案情10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600余个。
启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把“乡案县审”与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件审理室审理过程中制发的《案件补充(重新)审查提纲》对案件开展量化评查,并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跟踪督导全市区镇、街道纪委对案件评查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做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